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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5级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8-18 15:41:49  发布作者:本站编辑

尊敬的家长:你们好!

首先祝贺您的孩子考入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如果您正为孩子即将上大学的学费、生活费等费用发愁,请认真阅读以下我校已实施的资助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及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最高可以申请8000元贷款。该贷款申请方便快捷,续贷、贷后管理和还款手续简便,是解决经济困难的主渠道。

2“绿色通道”: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在《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间)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校,先入学,缓缴费。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入学后,特别优秀的学生,从大二开始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若被认定为贫困生,品学兼优者,从大二开始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道德品质优秀、学习勤奋、成绩良好、积极上进的贫困生,可从大一开始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分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

4、学校奖学金:本科:三好学生标兵奖学金每人每年1800元,三好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专科:三好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甲等奖学金每人每8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100元。

5、学校助学金:学校设有阳光助学暨共产党员助学金兴涛助学金等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困难学生,资助额度为每人每年200-1000元。

6、学校临时困难补助:对因本人或家庭突发变故造成暂时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临时困难补助200-1000元。

7、勤工助学:学校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数百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2000余个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并给予一定酬劳。勤工助学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

8、医疗保险: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十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学生享受国家基本医疗政策。同时,学生仍可参加班级团体健康平安保险,此险保费低、保障高,且两种保险可同时赔付,大大减轻您的家庭经济负担。我中心特别提醒各位家长(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人身意外不可预知,一定要告知您孩子入校后务必选择保险,以减轻生病住院或意外受伤后您家庭经济负担,千万不要为节省几十元钱,而发生意外后家庭支出几千元、甚至几万元。

以上各项资助,学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也不通过任何组织和个人“中介”。如果有人称缴纳一定“咨询费”就可以帮您孩子申请到国家资助或助学贷款,切莫上当受骗!如发现此类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免上当受骗。我校(咨询电话0719-8879845)及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都设立了咨询和投诉电话,任何学生对资助政策有疑惑、对资助评审有异议都可以咨询、投诉。

如您想了解更详细的资助政策,请阅读通知书内随寄手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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